只有37.8%日本广告商使用网络视频广告

根据对日本广告商的调查,网络视频广告的主要目的是提高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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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Digital InFact为CyberAgent实施的调查发现,当前使用网络视频广告的日本广告商中9/10将认知作为首要目标,远超过其他选项;50.0%的广告商希望网络视频广告能推动网站流量,是响应率第二高的选项。

只有少数日本广告商使用网络视频广告,今年占37.8%;2014年占20.0%。这显然和假设目标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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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以测量是阻碍广告商参与网络视频的主要原因。广告商表示网络视频广告的效果难以预料,和直接响应广告相比网络视频广告更难测量品牌相关指标,投资回报也很难了解。

根据Millward Brown 和 On Device Research的调查,日本手机用户并不大愿意接收网络视频广告。只有23%的用户表示曾接收过,这使得日本成为亚太地区网络视频广告最差市场。

根据Nielsen的调查亚太地区网民表示对网络视频广告的信任低于电视广告。尤其是日本受访者是除韩国外最不信任网络视频广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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