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传销,许多人脑中就会浮现出这样一个画面,一群人挤在狭小的屋子里,大声地呼喊着“我要发财,科学致富”的口号。这也是作家慕容雪村在他的《慕容雪村卧底传销23天》专题报道中所描绘的景象。但是微商传销和这类传统传销的手段并不相同,一切活动围绕着微信或者QQ展开,上线与下线之间甚至根本没有见过面。犯罪的手段随着科技的进步而进化,这简直让人感觉有点罗曼蒂克,但其中所蕴含的危险却没有丝毫减少。利刃随鲜花一同被递向胸口,巨大的陷阱被隐藏在深雪下。
传销,又称层压式销售,在我国法律上并没有特别明确的定义,简单来说,不以商品而以发展下线作为盈利模式的商业都可以视为传销,判断传销行为是否成立的重要标志就在于其是否具有金字塔式的人员组织结构。许多人认为传销组织简直就是一个笑话,自己一定不会上当受骗;但当自己身处骗局之中时,却又往往一点也没有察觉。传销组织监禁成员,每日演讲、上课的行为在普通人眼中往往显得荒唐而可笑,但实际上,这是一套古老却行之有效的洗脑办法。枯燥的生活、每日重复的行动会使人的意志力变得薄弱,虚幻的目标会逐渐侵蚀人的心灵,使人模糊现实与幻想的界限。
然而,微商传销往往不会采用这样的方法,他们的手段更加温和,甚至连发起者本人都没有意识到自己是在进行传销的情况都时有发生。在腾讯此次所列举的两件典型案例中,通过“分销模式依据下线销售业绩提成”的这个案例我们还可以很轻易地看出其传销模式的本质,“裂变式发展分销商”、上线通过发展下线获得收益的游戏规则也谈不上新鲜。但腾讯提供的第二个案例“以许诺收益等方式诱导用户滚动发展人员”的迷惑性就大得多了,拉用户入会以获得商家的现金抵用劵,如果想获得“VIP服务”再额外交钱,VIP用户享有更多的特权(或分成)。这样的行为可以很轻易地被伪装成正常商家的营销活动,令用户不易察觉,在迷迷糊糊中就掏了钱,还觉得自己占了大便宜。
目前看来,微商传销与普通传销相比具有以下特点:
1.迷惑性更强,可能被包装成正常的商家营销手段,例如会员优惠折扣、分享到朋友圈返现等等。同时,这些商家通常真的有商品,但商品的质量得不到保障,类似化妆品、服装和玉石首饰这类商品,价格弹性大,普通用户往往很难判断其是否为正品。
2.单个用户受骗金额小,传统传销的入会金额往往在3500元到10000元之间,而微商传销的入门金额往往小得多,只有几十到几百元,即便用户发现被骗,往往也懒得报警,最多向腾讯举报这些商家而已。
3.受骗人数总体数量巨大,每次骗取的金额虽然变小了,但得益于微信庞大的用户基数,以及朋友圈信息传播的快速,实际的案值往往不逊色于过去的传销案件。
4.作案成本更低,不需要培训下线,不需要活动场地,一部手机、一台电脑就可以开始作案。即便被举报,也往往难以得到应有的惩罚,换个ID就可以再次上线。
相同点则有:
1.同样利用亲人、朋友关系为商家的信用进行背书,被诱骗的往往是熟悉的人,即杀熟。
2.同样宣扬不劳而获,往往打出轻松赚钱的噱头,引诱意志力薄弱、贪慕虚荣的人入彀。
3.没有正经的商品,或者商品价格异常,远高于市价、远低于市价都有可能。通常情况下,由于化妆品、服装或者玉石首饰的价格弹性较大,普通用户往往难于判断其价格真伪。
4.热衷于谈论理论与概念而非实际的经营状况。理论与概念可以编得天衣无缝,看起来毫无破绽,但现实往往是残酷的,没听过这些理论与概念的人也不是傻子。
任何时代都会有骗子,都会有期望不劳而获的人。网络的出现一定程度上打破了信息的不对称,让一些拙劣的骗子砸掉了饭碗。但人类的贪欲永无止境,所以总会有新的骗局与被骗的人。这和智商无关,只是心术不正。你永远叫不醒一个装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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